果冻传媒91BCM,湖南一89岁老{人入}(住养)老院仅两个月摔伤[后离]世;家属质疑养老院看护缺失、延误救治-兴和县振泓遥百货店

湖南一89岁老{人入}(住养)老院仅两个月摔伤[后离]世;家属质疑养老院看护缺失、延误救治

2026-05-22 00:50:30 蒲絮飘香 彭二少爷 / 秋夜雨寒

近日,湖南耒阳李女士反映,自己 89 岁的母亲入住耒阳市春晖养老院仅两个月,摔伤后送医,7 天后因病情恶化离世。李女士质疑养老院看护缺失,并擅自搬动老人、延误救治。

李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母亲于今年 2 月入住湖南省耒阳市春晖养老院。4 月 21 日早餐集体活动时间,母亲去找寻座位过程中摔伤,当时身边没有养老院看护人员。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看到,其母亲摔倒后,同住养老院的其他老人找来工作人员将她扶起,从摔倒到扶起有 4 分钟。但是李女士表示,工作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将母亲送往医院,而是两小时后,于当天上午 9 点多送往医院的。

根据耒阳市人民医院的影像科诊断报告书显示,诊断结果为骨盆及左股骨骨质疏松,左股骨粗隆间骨质中断,折端错位。双髋关节间隙尚可。诊断意见:左股骨粗隆间骨折;骨盆及左股骨骨质疏松。

对此,李女士称养老院存在延误送医的行为,在母亲受伤后的两个多小时内,院方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急救措施,也未第一时间拨打 120,这种拖延直接导致老人错失了最佳救治时机。同时,院方擅自使用非急救车辆送医,背离了院前急救的规范要求。事故发生约 2.5 小时后才通知家属,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与救治决策权。

李女士称,她跟养老院后续沟通中,养老院表示当天人手不够,所以现场没有看护人员,也承认耽误了老人的送医时间。住院后第 3 天,病情开始恶化,住院第 7 天不幸离世。

据悉,该养老院是一家医养结合的民营养老机构,李女士母亲入住总费用为 4480 元,其中当地政府补贴 800 元,个人实际缴费 3680 元。李女士说,事情发生后,养老院在母亲葬礼上送来了 1000 元现金,随后便没了消息。李女士跟养老院提出赔偿 8 万元的诉求。她说,依据民法典及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,已逐项核算本次事件造成的全部合理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(含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救治医疗费、住院费、交通费、家属误工费等),总计 287392.91 元。即便按最低次要责任比例(30%)核算,院方也应赔偿 8.6 万余元。所以她向养老院提出 8 万元赔偿诉求,但养老院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。

记者提出查看关于入住养老院合同协议及相关内容,李女士称确实有签署合同,但是合同在养老院没有给到她,暂时无法提供。李女士母亲在入院前,双方签署过一份《养老风险告知承诺书》。李女士认为,养老院作为专业服务机构,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,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核心责任,该告知书不能免除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义务。

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?5 月 16 日,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该养老院的一位王姓负责人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已经将这个事情汇报给上级领导,他们正在协商,具体情况不清楚。她声称自己也是打工的,具体的交给法务部门,她只负责护理老人。

5 月 19 日,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湖南省耒阳市民政局,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,将把问题反馈给上级领导。5 月 21 日,现代快报记者再次致电湖南省耒阳市民政局询问事情进展,工作人员回复说联系宣传部门。当记者询问 19 号回复说将问题汇报给其领导是否反馈和有无结果时,对方拒绝回答,随后挂断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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